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仲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司”)的经营发展,常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1.5亿元,具体如下:
(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低风险授信,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申请低风险授信,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在有效期及上述额度内,可周转使用,常州公司申请单笔融资不再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