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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3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修订了新的《公司章程》,其中修订了公司经营范围等内容、增加公司营业执照号码、公司英文全称等其他信息,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在新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废止。

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拟修订内容
第二条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福建永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第二条 第二条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福建永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91350000611005994M。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Yongfu Power Engineer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邮政编码:350108。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测绘服务;电力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线电缆、建材、室内装饰材料、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测绘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电力技术研发;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储能装置材料及器材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线电缆、建材、室内装饰材料、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八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第五十八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八十条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对关联股东做出回避的决定。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联交易的事项时,主持人应向股东大会说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股东以及该关联股东应予回避等事项;关联股东投票表决人应将注明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字样的表决票当即交付会议投票表决总监票人;然后社会公众股股东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二)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没有回避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有权向会议主持人申请该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并说明回避事由,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是否回避。会议主持人不能确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或有关股东对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有异议时,由全体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决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第八十条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对关联股东做出回避的决定。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联交易的事项时,主持人应向股东大会说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股东以及该关联股东应予回避等事项;关联股东投票表决人应将注明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字样的表决票当即交付会议投票表决总监票人;然后非关联股东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二)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没有回避的,非关联股东有权向会议主持人申请该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并说明回避事由,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是否回避。会议主持人不能确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或有关股东对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有异议时,由全体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决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选举独立董事、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第九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深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六)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70%以下的银行贷款,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0%以上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一百一十一条 (六)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70%以下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0%以上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九)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30%金额的银行贷款;第一百三十一条 (九)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30%金额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章程的修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容的变更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通过后生效。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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