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项芳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通过苏州知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项芳南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69%)。
公司于近日收到项芳南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项芳南 | 集中竞价 | 2019/08/13 | 14.097 | 147,500.00 | 0.0569%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项芳南 | 590,000 | 0.23% | 442,500 | 0.17%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