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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 169 号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陈钦忠 董事长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6,557,97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38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44,078,57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2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79,400 股,占本次
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25%。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人,
代表股份 2,479,40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2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 2,47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 2,47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股
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钦忠先生、陈秀梅女士、陈本宋先生、陈世
荣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关于选举陈钦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 46,553,5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 2,4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5%。
    陈钦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关于选举陈秀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 46,554,3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23%。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 2,47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8%。
    陈秀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关于选举陈本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 46,553,5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 2,4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5%。
    陈本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关于选举陈世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 46,553,5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 2,4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5%。
    陈世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毅民先生、潘琰女士、兰邦胜先生三人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关于选举沈毅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 46,553,5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 2,4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5%。
    沈毅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关于选举潘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 46,554,1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8%。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 2,47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7%。
    潘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关于选举兰邦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 46,553,5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 2,4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5%。
    兰邦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涛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的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1 关于选举张涛晓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6,557,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00%。
    张涛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孙立律师、乔营强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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