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典制药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扬 | 联系电话:029-8740 6023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锋 | 联系电话:029-8740 602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工作内容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对于重要三会决议及其他重要信息披露事项,保荐代表人均进行了事前审阅,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部分信息披露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对于普通的非重要信息披露事项,保荐代表人进行了事后审阅。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本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九典制药有效执行了上述规章制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无,计划2018年9月进行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不适用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无,计划2018年下半年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 问题 | 采取的 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股份回 | 是 | 不适用 |
购的承诺 |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西部证券于2018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措施的决定》,该决定要求西部证券于2018年6月25日至12月25日暂停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责令公司改正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西部证券正在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规开展。目前,西部证券经营情况正常。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邹 扬 | |
李 锋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