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4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标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
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
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余额调整至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