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抵押(土地、房产)形式向以
下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6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
币,有效期为一年;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5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公司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信
用证、保函、中期票据授信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