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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创业黑马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5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和承销费用合计31,018,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31,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537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根据《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安排项目资金,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规划投资进度备案情况
T~T+12T+12~T+24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17,542.0412,005.119,784.327,757.72京海淀发改(备)[2016]65号
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4,629.203,168.052,148.802,480.40京海淀发改(备)[2016]66号
合计22,171.2415,173.1611,933.1210,238.1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五)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四、风险管理措施情况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影响分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一)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创业黑马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创业黑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傅承吴虹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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