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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创业黑马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5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和承销费用合计31,018,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31,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537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根据《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安排项目资金,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规划投资进度备案情况
T~T+12T+12~T+24
黑马众创空间项目17,542.0412,005.119,784.327,757.72京海淀发改(备)[2016]65号
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4,629.203,168.052,148.802,480.40京海淀发改(备)[2016]66号
合计22,171.2415,173.1611,933.1210,238.1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2017年9月1日创业黑马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公司募投项目“黑马众创空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包括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安创业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黑马创业路演有限公司、苏州创业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经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创业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黑马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具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招商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安排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增资金额(万元)
1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700
2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300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一)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1、企业名称: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3日3、法定代表人:牛文文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大街64号1号楼1层-14号5、注册资本:1261.36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

出);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到2017年的资产总额为1,349.05万元、负债总额为95.35万元、净资产为1,253.70万元,2017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55.56万元、净利润为44.00万元。截止到2018年6月的资产总额为1,750.49万元、负债总额为239.71万元、净资产为1,510.77万元,2018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378.67万元、净利润为138.28万元。

(二)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1、企业名称: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07年9月26日3、法定代表人:刘义伟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5号兴发大厦605室5、注册资本:1716.54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商标转让;商标代理;版权转让;版权代理;著作权代理服务;软件的登记代理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

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到2017年的资产总额为6,189.80万元、负债总额为966.81万元、净

资产为5,222.98万元,2017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4,564.78万元、净利润为1,922.93万元。截止到2018年6月的资产总额为6,021.10万元、负债总额为451.75万元、净资产为5,569.35万元,2018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1,869.51万元、净利润为90.91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影响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能够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目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京黑马创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

术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将存放于上述专项账户,只能用于“黑马众创空间项目”的实施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及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创业黑马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总经理决定书、相

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

项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标准。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傅承吴虹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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