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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4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证券代码:300682)股票交易的日均换手率连续 1 个交易日(2017 年 8 月 11
日)与前 5 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 420.67 倍,且累计换手率达 54.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说明、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书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公司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对国家电网公司依赖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公用事业领域业务信息化系统的技术与服务提供商,目前
业务主要集中于电力信息化行业中的用电领域。公司主要为国网公司及相关企业
提供产品和服务,2014-2016 年度源自国网公司及相关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近 80%及以上。尽管为了减弱对国家电网公司的依赖,公司
正在积极开拓南方电网市场、地方电力集团、海外电力市场和其它公用事业行业
市场,但新市场开拓前期投入大、时间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短期之内公
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存在较强的依赖。
    如国网公司调整电力信息化领域的投资计划、采购模式或公司产品服务不能
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导致国网公司向公司采购规模下降或公司已投入开发的项
目不能实现销售,最终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有可能导致上市当年的营
业利润较上年下降 50%以上。
    (二)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源于电力信息化行业中的用电领域,电力信息化是智能电网建
设的重要投资领域,目前主要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建设运营。如出现
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等政策性调整因素,相关产业投资规模下降,或是建设主体改
变,或是因产品销售对象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
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规模和利润率,如公司应对不当,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有可能导致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 50%以上。
    (三)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电网公司垂直管理的特性,决
定了电网公司内部投资审批决策、管理流程都有较强的计划性。一般来看,电网
公司在前一年年底制订下一年的各类(含信息化)项目,经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
审批后,第二年分批逐步开展项目招标和项目启动及建设。对于提供技术服务的
业务,公司根据不同类别合同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或在签订合同后按完工百分
比法或根据服务期确认收入。受电网公司内部合同流程管理的限制,第四季度签
署合同并取得上线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较多,造成第四季度确认收入较多。公司
经营业绩呈现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这也导致了公司第一季度、上半年甚至前三季度净利润有可能为负,对投资
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成熟和行业管理的日益规范,公用事业信息化行业进
入壁垒日益提高,对行业内企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缺乏业绩和
技术支撑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如果本公司不
能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则有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市场份额减少。同
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可能下降,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和
盈利能力的下降,有可能导致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 50%以上。
    (五)创新业务带来的成本费用上升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与业务创新,通过创新陆续推出了全国首家全省统一的
电力营销管理系统、首个与 ERP 系统紧密集成的营销系统、国内首个省级大集
中营销系统、国内单套系统规模最大营销系统、创新性农电营销与生产无缝集
成应用、全国首例城市级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管理系统等,未来
公司仍将会加大创新业务研发投入,必将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如果相关业务
短期之内不能为公司带来收入,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技术开发与运维服务,是一家轻资产型公司,劳动力成本是成
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相关领域人员劳动力成本持续提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无法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也
相应增长较快。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8,918.44 万元、43,352.53 万元和 57,158.20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1、
1.45 和 1.42。
    尽管公司主要客户是电网公司及相关企业,该类客户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靠保障,且从历史经验看相关应收账款回收良好。但是应
收账款的快速增长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了影响,增加了公司对业务运营资金
的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
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
险。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归属于软件开发业务的销售按 17%的销项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归
属于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的销售按 6%的销项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 10 月 13 日发出《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1]100 号),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软件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同时根据公司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
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并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
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编号为 R-2013-131),确认 2013 年度至 2014 年度为国
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 1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故公司 2014 年度实
际执行 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3 年 12 月 3 日和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取得编号为
GR201332001250 及 GR20163200436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
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5 年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计提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9 号)(以下简称“49 号通知”)规定:“享受财税〔2012〕27 号文
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5 年第 76 号)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提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见附件)规定的备案资料。”2016
年度公司符合 49 号通知列明的相关条件,并依法向无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税
局提交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材料》,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获得备案受理。故根据 49 号通知公司 2016 年度按照 10%所得税优惠
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天 正 信 华 取 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311001321),该证书有效期自 2013 年 12 月 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天正信华报告期
内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可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新耀、嘉兴新耀分别经过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国家税务局、嘉兴市秀洲区国家税务局认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 20 万元(含 2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其中嘉兴新耀 2016 年度因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故
其 2016 年度实际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金额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13,938.62       7,873.22      14,412.23
税收优惠金额                      2,388.53       1,421.40        3,381.75
其中:增值税返还金额                234.33         550.30          882.47
所得税优惠金额(与25%法定税
                                   2,154.20        871.10        2,499.28
率相比)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7.14%         18.05%          23.46%
    如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或公司在未来不能满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
件,将影响公司实际税率,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 49 号通知规定:“为切实加强优惠资格认定取消后的管理工作,在软件、
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税务部门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
核查。对经核查不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由税务部门追缴其已经享受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如公司未来在
核查中被认定不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条件,将面临由税务部门追缴
其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的风险。
    (九)人才流失风险
    高素质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管理人才团队是软件公司成功的重要因素,随着
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上述人才的争夺亦趋于白热化。公司通过提供有竞争力
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提供全面、完善的培训计划,保证人
才稳定性。但一旦公司核心软件开发、销售和管理人员流失,且不能及时获得相
应补充,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产品质量风险
    软件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竞争的基础,软件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客户要求,
可能导致客户不验收或公司无法收到销售款,造成投入损失和客户流失。虽然本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但由于软件产品的高度复杂性,公
司无法完全避免产品的错误和缺陷,仍可能因此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影响,导
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长军、郑新标通过无锡朴华和
无锡群英共持有本公司32.7857%,根据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富赡、无锡
羲华和无锡道元2013年4月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无锡富赡、无锡羲华
和无锡道元系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的一致行动人。故实际控制人徐长军、郑新标
通过上述五家合伙企业共同控制本公司39.7328%的股份,控制比例较低。上市
后,若出现实际控制人丧失对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发展
战略和经营模式的改变,从而引起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
    (十二)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智能电网系统的用电领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
进一步扩大用电信息化业务规模,纵向向输电、变电、配电及电力调度智能化业
务进一步延伸;横向向燃气、水务等其他公用事业领域进一步扩展。随着公司
资产、经营规模、人员队伍的继续扩大,会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
杂。公司在建立完善管理体系、有效管理和运作、提高管理层管理水平、保证
公司安全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十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业绩的增长
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公司已综合审慎地考虑了自
身的技术能力、目前的产品结构、客户实际需求,并对产业政策、市场需求、项
目进度和投资环境等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仍可能因技术障碍、投资成本变化及客户需
求变化等因素而增加不确定性。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业绩短期之内不能体现,折旧、人
工等费用上升,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发行完成募集资
金到位后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在建设期间内,募投项目对公司盈利无
法产生较大贡献,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因财务摊薄而有所降低。
    (十四)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大幅度增长,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
目由于受建设周期的影响净利润不会保持同步增长,因而公司短期内存在因净资
产增长较大而引发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由36,000万股增加至40,500万股。虽然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公司未来盈利
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若发生上述情形,则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
本的增长幅度,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关
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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