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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1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18-103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陈育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战略委员会:陈育宣(主任委员)、陈奥、伍刚审计委员会:关新红(主任委员)、陈育宣、伍刚

提名委员会:陈奥(主任委员)、陈育宣、伍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伍刚(主任委员)、陈育宣、关新红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陈育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一先生、李瑛先生(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一)《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1、陈育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EMBA。陈育宣先生在电子元器件行业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是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委员、深圳市连接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主要工作经历:

1985年至1987年,于浙江省乐清虹桥镇上陶五金塑料厂任技术员;1987年至1997年,于浙江省乐清空调电视配件厂任技术员、业务员;1997年至2001年,于乐清市康利电子有限公司任主要负责人;2001年至2006年,于深圳铭锋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经理、销售副总;2006年至今于公司及其前身电连有限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

陈育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陈育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882,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1%;陈育宣先生与公司股东林德英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林德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368,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1%;陈育宣先生与林德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251,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2%;陈育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育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伍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6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MBA导师,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工作经历:1995年至1998年,供职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2000年至2002年,任德国罗兰贝格咨询公司高级顾问,2002年至2003年,任大鹏创投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03年至2006年,任美国华信惠悦咨询公司中国区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5年12月,

任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起任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伍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关新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6年9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生导师。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关新红女士1988年毕业后在中央财经大学留校任教至今,2008年至2014年任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关新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北京大学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3年至1999年,于北京变压器厂整机设计部门从事整流器设计工作;1999年至2011年,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基础产品研究中心从事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工作,2011年退休返聘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基础产品研究中心工作。2016年11月起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肖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0年至1995年,于国营857工厂任工程师,1995年至2018年 9月,于安费诺东亚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8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肖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肖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李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至1999年,于浙江摩托车厂研究所,任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9年至2002年,于东莞伟易达电子厂,任职工程师;2002年至2008年,于TCL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任职工程师、主任工程师;2009年至今,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项目总监、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

李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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