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
复材料的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积极的准备。鉴于相关方对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提交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申请》,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30个工作日内提交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待相关回复材料补充完善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