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本次交易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立汉光”)100%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本次交易工作,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拟更换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更换,终止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合作事项,并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公司就其在本次交易中进行的相关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 聘请的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新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工作要求。
三、 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本次交易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更换本次交易审计机构的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相关审计工作及人员、时间安排上的要求。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