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9年5月31日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6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大厦710必创第一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代啸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经过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47 元/股调整为13.41元/股。具体计算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额=13.47 元/股-0.06元/股=13.4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唐智斌、鞠盈然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经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锋先生曾于确定的授予日2019年6月6日前6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徐锋先生共计1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徐锋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除徐锋先生外,参与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44名激励对象184.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唐智斌、鞠盈然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