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江丰电子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信息披露
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决议等文件,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69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江丰电子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6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64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5,376.16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
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11.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F10626 号《验资报告》。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
1 6,686.78
产业化项目
2 年产 300 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 4,021.00
3 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504.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合 计 21,211.78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
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三、募集资金用途历次变更或调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2019 年 1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分
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
坯料产业化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即减少用于“分析检测及
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2,500 万元,增加用于实施“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2,500 万元,同
时变更“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原地点“余姚市临山镇临浦村临临路 128 号”,变更为“余姚市临山镇临浦村临
临路 128 号”和“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安山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 1#2#
地块”两个地点。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
1 9,186.78
产业化项目
2 年产 300 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 4,021.00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3 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004.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合 计 21,211.78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已投资金额
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
9,186.78 7,496.64
坯料产业化项目
年产 300 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 4,021.00 3,349.17
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
3,004.00 2,495.90
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4,999.95
合 计 21,211.78 18,341.66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
目”,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可达到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
2019 年 6 月 14 日 2020 年 6 月 14 日
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实现公司垂直整合产业链,大力发展高纯金属材料提纯与制备的经营目标,
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由
子公司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建设。截至目前,项目的基建工程已
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部分生产线完成了调试和试运行并投产,
其生产的高纯钼靶材坯料品质优良,公司首套自主研发生产的高纯钼溅射靶材已
顺利下线。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了完成产线优化和产能扩充,保障
项目质量,以及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等要求,项目还需根据规划
进行热等静压等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后续投资和建设,因此公司拟将项目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19 年 6 月 14 日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14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
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垂直整合产业链,实现大力发展高
纯金属材料提纯与制备的经营目标,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
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国信证券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金 骏 季诚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