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住
所、累积投票等条款进行了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第五条 发区永昌北路 3 号 7 号 D06 室;邮 开发区荣昌东街 7 号院 6 号楼
政编码:100176。 418 室;邮政编码:10017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13,394.8619 万元。 13,464.1889 万元。
公司股份总额为 13,394.8619 公司股份总额为 13,464.1889 万
第十九条
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在选举二名以上董事、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
第八十三 制。 实行累积投票制。
条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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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