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批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
在此期间,公司共使用了人民币2,1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8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1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同时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