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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6.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2元。截至2017年5月1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6.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2,672,5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672,5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于2017年5月1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为110202042900086855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963,8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708,700.00元。

截止2017年5月17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等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6月7日与招商证券、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2,708,700.00减:2017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866,466.56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846,200.00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2,881.71募集资金2017年12月31日余额29,118,915.15减: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1,175,118.11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3,604,273.46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7,748.93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 4,387,272.51减: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22,520.6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943.61募集资金

6

日余额

1,770,695.43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对外支付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以较低者为准)的,本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2018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根据规定,招商证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信证券承继。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与国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注销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1784545217的募集资金账户。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10月10日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为110202042900086855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账号为512902842010508的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11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

公司将“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州和成都。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000868559 59,371,600.0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4545217 13,369,9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

10541201040062564 18,242,000.00 1,770,695.43

活期存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512902842010508 31,725,200.00

合计

122,708,700.00 1,770,695.43

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1102020429000868559)、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7845452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512902842010508)已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2月4日、2018年10月10日销户。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22,520.6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7,510,305.36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2,708,7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承诺投资项目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否59,371,600.00 59,371,600.00 0 59,452,171.66 100.14% 2018.9.30 5,929,360.13不适用 否研发中心项目 否13,369,900.00 13,369,900.00 0 9,802,412.00 73.32% 2018.6.30不适用 否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是18,242,000.00 18,242,000.002,622,520.69

16,511,231.69 90.51% 2019.6.30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31,725,200.00 31,725,200.00 31,744,490.01 100.06%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2,708,700.00

122,708,700.00122,708,700.00

2,622,520.69 117,510,305.36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22,708,700.00122,708,700.00

5,929,360.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8年11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全体董事

表决,一致同意将“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州和成都。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84.6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7月5日出具大华核字[2017] 002759号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该等事项已于

2017

7

日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月份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持续推行降本增效项目,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

2018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59.650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实际结转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60.04163

万元。

2019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77.069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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