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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19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且结项,公司将该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六、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2019年7月19日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鑫

2019年7月19日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泉

2019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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