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外汇衍生品产品必须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
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
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
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
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
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使用自有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开展金额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庞海涛 徐 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