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李英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漳州市太龙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李英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设计安装及维护;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业;灯具零售;灯具、装饰物品批发;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市政设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