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庄占龙先生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1、本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补充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原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庄占龙 | 是 | 5,610,000 | 2017年11月30日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98% | 个人资金需求 |
庄占龙 | 是 | 2,000,000 | 2018年8月31日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5% | 补充 质押 |
庄占龙 | 是 | 10,610,000 | 2018年11月28日 | - | 2019年11月29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10% | 补充 质押 |
注:2017年11月30日,庄占龙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300,000股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3,14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44,203,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7,351,600股。因此,上述中庄占龙先生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00,000股调整为5,610,000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占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8%,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累计质押18,2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5.13%,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
庄占龙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二、 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