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庄占龙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1、本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补充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庄占龙 | 是 | 2,000,000 | 2018年8月31日 | 2020年11月30日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5% | 补充 质押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占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8%,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累计质押7,6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3.03%,占公司总股本的7.09%。
庄占龙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二、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