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岳修峰、徐志珍、张旗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