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8月5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绍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