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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 15: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庞正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45,366,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736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361,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7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6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6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公司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陈国锋先生并代表俞初一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庞正伟、奉新驰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国军、王小华、蒋慧纲、胡锦桥、张波回避表决(合计持有19,038,840股表决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6,323,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1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6667%;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3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3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890%;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0952%;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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