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5)。公司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68068%(此处公司总股本为减持计划公告当日的总股本81,298,000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8.799376%,于其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8年6月7日到2018年12月6日),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对中比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中比基金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比基金 | 集中竞价 | 2018年7月24日 | 23.05 | 300,000 | 0.37%(注1) |
集中竞价 | 2018年11月15日 | 20.57 | 200,000 | 0.25%(注2) | |
合计 | 500,000 | 0.61%(注3) |
注1:此处计算的公司总股本为2018年7月24日的总股本81,291,500股。注2:此处计算的公司总股本为2018年11月15日的总股本81,395,000股。注3:此处计算的公司总股本为本进展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81,395,000股。(上表中出现股份数量与占比不符情形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中比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比基金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55,676 | 6.83% | 5,055,676 | 6.2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持有股份 | 5,555,676 | 6.83% | 5,055,676 | 6.21% |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本进展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81,395,000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中比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违反中比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截止本公告日,中比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比基金实际减持500,000股,减持数量、价格区间均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中比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后,中比基金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备查文件
1、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