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9 日-2018 年 5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
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庞正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 / 1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54,07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5094%。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51,601,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3.47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69,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3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96,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3.07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7,0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为
0.03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69,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37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 / 11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公司独立董事陈国锋先生并代表俞初一先生、彭丁带先生在本次
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3 / 11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 / 11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庞正伟、奉新驰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小华、胡锦桥、张波回避表决(合计持有 18,147,000 股表
决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8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9081%;反对 3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019%;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32,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176%;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8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5 / 11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323%;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9,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5337%;反对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6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6 / 11
11.01、选举庞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庞正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梁忠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梁忠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蒋元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7 / 11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蒋元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黄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黄国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王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王小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蒋慧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 / 11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蒋慧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2.01、选举俞初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俞初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彭丁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9 /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彭丁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陈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陈国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3.01、选举余绍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 / 11
为 0%。
表决结果:余绍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选举马爱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60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
表决结果:马爱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