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
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确定 2017 年 8 月 21 日为授予日,授予 82 名激励对象 12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总股本由 8,000 万股变更为 8,129.8 万股,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8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129.8 万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公司新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 称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007599770366
类 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1/2
住 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
法 定 代 表 人 庞正伟
注 册 资 本 8129.8 万人民币
成 立 日 期 2004 年 04 月 20 日
营 业 期 限 2005 年 06 月 21 日至长期
经 营 范 围 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危险品除外)生产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 2005 年 6 月 21 日前为内资企业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