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17
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9月15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近日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后,
总股本由 8,000 万股变更为 8,129.8 万股,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变更为
8,129.8 万元。
根据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总股本由 8,000 万
股变更为 8,129.8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129.8 万元,同意
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对投资总额也作相应修
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2
根据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