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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6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存在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通知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
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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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
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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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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