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达安股份: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俊峰)
公告日期:2017-06-05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俊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 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6]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数           数           数       自出席会议
赵俊峰       6               6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4]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股东姓名
                 次数        数           数           数       自出席会议
赵俊峰           4           4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
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
事专业优势。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6 年 1 月 2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吴君晔、
李涛、甘露、王胜、赵瑞军、黄曦仪、庄烈忠、黄亮等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向华
夏银行申请 4000 万元额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关于吴君晔、李涛、甘
露、王胜、赵瑞军、黄曦仪、庄烈忠及鑫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 4500 万元授
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2015 年利润分
配方案》、《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项目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吴君晔、李
涛等股东为公司项目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6 月 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吴君晔、
李涛等管理层股东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 2000 万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吴君晔、李涛等管理层股东为公司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 5000 万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和《关于吴君晔、李涛等管理层股东为公司向浙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
5000 万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12 月 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吴君晔、
李涛等管理层股东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 5000 万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吴君晔、李涛等管理层股东及鑫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 4500 万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和《关于吴君晔、李涛等管理层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3000 万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
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16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
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赵俊峰
                                                     2017 年 5 月 12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