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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5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12栋2楼大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 召集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 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强先生6. 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情况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3276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3.3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8365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2.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1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1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一)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93276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二) 律师姓名:冯雄飞、李芷君(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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