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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文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姚聪先生、吴晞敏先生、彭
新霞女士、林国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金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陈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
附件。
    张金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张金燕
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余志伟先生于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余志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恒信
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2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19%)。余
志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余志伟先生已知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离任后股份继
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将在离任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承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余志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金燕
    固定电话:0592-5625818
    移动电话:13400668617
    电子邮箱:zhangjy@gpelec.cn
    传真号码:0592-5625818
    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 总经理
    林文坤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至今,
就职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海峡两岸电脑公会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会长、福建省节
能照明产品出口基地商会副会长、福建省新兴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常务副理事长,
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理事,厦门恒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
年就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MBA 课程,2012 年参加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总裁班学习,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业务拓展能力。
    林文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林文坤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 34,378,1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9.69%),通过厦门恒信宇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133,0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57%)。林文坤先生与
公司另一高管林国彪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
女士为亲兄妹关系,二人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林文坤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
二、 副总经理
    姚聪先生:出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3
年起在陕西安康一中任教师;1994 年起任厦门高卓立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销售
经理;2002 年起任厦门爱谱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2011 年至今就职于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姚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恒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 2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23%)。姚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
    吴晞敏先生:出生于 196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中共党员。1991 年起任中电器件厦门公司副总工;1996 年起任厦门安特光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起任厦门优讯高速芯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就职于厦门市光莆电子有限公司,现任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晞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恒信宇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35%)。吴晞敏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
    彭新霞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毕业于
江苏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 年就职于厦门夏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厦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企划部,生产部,品管部,
研发部从事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2010 年就职于厦门光莆显
示技术有限公司,现任厦门光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彭新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通过厦门恒信宇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6%)。彭新霞女士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林国彪先生:198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毕
业于沈阳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位;2012-2015 年就职于郑州开
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6-2017 年就职于北京恒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林国彪先生具有较为丰富
的管理经验。
    截至目前,林国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文
坤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为姑侄关系。除此
之外,林国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金燕女士:出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就职于南京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任经理助理;
200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社教文化信息中心,任区域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助理、商
务经理、合同专员;2015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张金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四、 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
    陈晓燕女士:出生于 198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
计学本科毕业,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10 年 3 月起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任部门主任;2013 年 1 月起任厦门水务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总监;2015 年 12 月起任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厦门光莆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投资副总监。
    截至目前,陈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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