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拓展照明业务海外平台,厦门光莆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光莆(香
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ompro Lighti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光
莆”)增资 490 万美元。
2、增资前和增资完成后,公司均持有香港光莆 100%的股权。
3、对香港光莆的增资额以美元计入注册资本。
4、本次增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增资子公司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莆(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mpro Lighting CO.,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林瑞梅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68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住址: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科学馆道 14 号新文华中心 A-13 楼 1301 室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销售照明、灯饰、电子产品等以及批发零售电子产
品。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按折算为综合人民币列示,2017 年第一季度数据
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光莆资产总额为 910.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7.08 万元,净资产为 903.2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3.04 万元(暂无主营业务,
利润主要来源于内部投资收益)。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香港光莆资产总额为 979.23 万元,负债总额为 0
万元,净资产为 979.23 万元,实现净利润 76.16 万元(暂无主营业务,利润主
要来源于内部投资收益)。
三、出资方式
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香港光莆的增资,将用于拓展照明业务海外平台,用于香港光莆
后续投资业务。
2、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远的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