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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莆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光莆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8 号文)核准,光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895 万股,发行价格 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3,940,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7,071,1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209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光莆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光莆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承诺募集资      项目备案
 序号       项目名称                                                      环保批文
                             总额       金投资额           文件
         LED 照明产品扩                               厦高管【2015】   厦环翔审【2015】
  1                         13,224.27     11,436.47
         产项目                                       43 号            49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                               厦高管【2015】   厦环翔审【2015】
  2                          3,791.70      3,270.64
         目                                           49 号            49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20,015.97   17,707.1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35150198210100001245           4,483.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          592903794810102                1,562.35
兴业银行厦门文滨支行                      129910100100881188                    -
合计                                                                     6,046.1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投资期限
    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
品,决议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
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6 月 18 日,光莆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
    光莆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光莆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光莆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光莆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程   明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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