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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0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14:30在上海市青浦区高泾路599号D座3楼307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9日15:00至2019年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名,代表股份177,78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173,92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股份3,860,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0%。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股份11,661,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7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0,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7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0,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7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99.999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0,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4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及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吕卿律师、苏致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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