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本次会议于2019年6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9年6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文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同意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14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及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现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14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28.5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预留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同时,监事会后续将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进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系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风控体系,提高对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