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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即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以专人口头传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吴太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吴太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太兵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太兵(主任委员)、张铮、陈琦胜;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琦胜(主任委员)、黄反之、张铮;

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琦胜(主任委员)、黄反之、胡立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反之(主任委员)、陈琦胜、胡立峰;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持续进行,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

(1)聘任吴太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胡立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聘任吴炜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太兵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1996年-2002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系统工程师、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广州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深圳市东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主要从事软件研发工作;2003年筹建万兴有限,担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太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642,850股,通过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470,410股,通过深圳市家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68,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481,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84%。吴太兵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亿兴投资、家兴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吴太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太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立峰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06年-2007年任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经理,主要负责审计工作;2008年-2010年任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项目投资和投后管理工作;2010年8月-2015年10月任深圳力合光电传感股份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证券法务事务;2015年11月-2016年10月任深圳市衡泰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公司会计核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算工作,2016年11月-2019年2月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证券法务事务;2019年2月加入万兴科技,现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胡立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立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立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炜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4年2月-2009年4月任深圳市烈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09年5月加入万兴科技历任研发部经理、部门总监,现任本公司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炜先生通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20,000股,通过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0,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97%。吴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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