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6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股东宗佩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4,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307%)。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19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股份上市流通后且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
2019年1月18日至7月17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2019年2月11日至2月22日期间,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华睿投资 | 集中竞价 | 2019.2.12至2019.2.22 | 54.57 | 407,100 | 0.5017 |
宗佩民 | 集中竞价 | 2019.2.11至2019.2.22 | 52.13 | 404,300 | 0.4983 |
合计 | - | 811,400 | 1.000 |
截止2019年2月22日,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共8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减持价格区间:43.82元至60.18元。其中,华睿投资减持次数为6次,减持均价为54.57元/股,宗佩民减持次数为10次,减持均价为52.13元/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睿 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8,707,120 | 10.7307 | 8,300,020 | 10.229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07,120 | 10.7307 | 8,300,020 | 10.229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宗佩民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4,300 | 1.7307 | 1,000,000 | 1.23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4,300 | 1.7307 | 1,000,000 | 1.23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 | 10,111,420 | 12.4614 | 9,300,020 | 11.4614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为81,142,000股。(2)表中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后,股东华睿投资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股东华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佩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