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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0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股票授予完

成的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1、授予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2018年11月26日。

2、授予对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22名,为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的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

3、授予数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20万股。

4、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2元/股。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及限售安排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共计122名,合计授予数量为114.20

万股,与公司网站公示的首次授予对象124名,合计120.40万股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取消了1名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获授权益以及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获授权益所致,公司已就前述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前述情况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不存在差异。

2、本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解锁考核期为3年,且按年度进行分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自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30%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锁条件成就且标的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流通、转让等仍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公司实施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经测算,公司实施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社会公众股的股份仍占公司股本的25%以上,公司实施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授予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6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2018年11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18]00064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1月27日,公司应收行权股款合计36,544,000元,已收到12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 1,142,000股股票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币36,544,000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

月12日。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5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扣除不得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的时间,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权益已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七、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2,000股,授予后股份变动如下:

类别本次授予前 (截至2018年11月末)本次授予本次授予后 (截至2018年11月末)
股数(股)占比(%)股数(股)股数(股)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75.001,142,00061,142,00075.35
无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025.00020,000,00024.65
合计80,000,000100.001,142,00081,142,000100.00

本次授予促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授予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81,142,000股摊薄计算,截止公司

2018年6月30日,每股收益为0.62元/股。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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