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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7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江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12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失去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变更为12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股票数量由120.40万股变更为114.20万股,预留权益数量由30.10万股变更为28.55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1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同意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除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失去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以外,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公司首次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调整后)获授权益的条件业已成就,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授予114.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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