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监事汪宝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
2019年8月12日,公司收到监事汪宝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19年8月12日,汪宝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8月12日,监事汪宝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汪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588,999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7,25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441,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2);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汪宝华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汪宝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