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安靠智能输电 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王建平:____________ 王志英:___________ 晏雷:___________ 2018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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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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