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邬涛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宾卫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至此,宾卫女士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为副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邬涛先生、宾卫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12日
附件:
简历
邬涛: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学士。2003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宣亚智杰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助理客户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北京博诚智杰公关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客户经理;2006年5月至2009年4月任秦皇岛宣亚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广州旗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广州宣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爱特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同时兼任北京宣亚国际品牌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目前,邬涛先生通过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宾卫:女,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1991年8月至1996年5月,担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1996年6月至1996年9月,担任北京富士彩色设备有限公司会计;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2000年6月至2004年3月,担任爱德曼国际公关(中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04年9月,担任万博宣伟国际公关(中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4年12月至2007年1月,先后担任北京宣亚智慧广告有限公司助理财务顾问、财务经理;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先后担任北京品推宝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0年8月至2012年1月,担任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今担任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宣亚国际品牌管理(湖南)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宣亚互动数字营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宣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截至目前,宾卫女士通过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