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部长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化股份”)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于子洲先生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郝斌先生
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梁永进、朱晓涛、毕继辉3名董事组成,其中梁永进、朱晓
涛为独立董事,梁永进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朱晓涛、何权中、董晓红3名董事组成,其中朱晓涛、何权中为独立董事,朱晓涛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何权中、梁永进、成宏3名董事组成,其中何权中、梁永进为独立董事,何权中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于子洲、董晓红、杨思学、徐峰、毕继辉5名董事组成,于子洲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于子洲先生
副总经理:杨思学先生、董晓红先生、成宏先生、史永兵先生、郝巧灵先生、吴达明先生
财务总监:成宏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达明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审计部部长聘任情况
审计部部长:徐红林先生
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1、于子洲先生,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江苏省扬州市第三至八届人大代表,1986年至1994年起就职于宝应县晨光化工厂,任厂长;自1995年起任晨化集团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晨化股份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1月任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于子洲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335,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形外,于子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子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于子洲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监事会主席简历
1、郝斌先生,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1月至1995年5月在曹甸粮管所工作;1995年6月至2000年4月在曹甸镇政府工作;2000年5月至2015年12月先后任晨化集团、晨化股份办公室主任、采购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等;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中层正职干部并兼任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长。
郝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除上述情形外,郝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郝斌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于子洲先生简历,详见一、董事长简历。
2、杨思学先生,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至1994年就职于宝应县晨光化工厂,先后任销售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自1995年起任晨化集团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晨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杨思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956,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除上述情形外,杨思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杨思学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董晓红先生,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至1994年,就职于宝应县晨光化工厂,先后任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自1995年起任晨化集团研发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晨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董晓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88,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除上述情形外,董晓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晓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董晓红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成宏先生,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先后担任宝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远扬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起至今在公司财务部工作,2018年1月至今任晨化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成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成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成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成宏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徐峰先生,男,1968 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宝应县晨光化工厂、晨化集团、晨化科技销售部销售员,现任晨化股份销售员。
徐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4,065股,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合计持有股份54,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除上述情形外,徐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徐峰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毕继辉先生,男,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6年至今就职于晨化集团,2011年起任职晨化集团品技部副部长,2013年至今任晨化股份品技部部长。
毕继辉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除上述情形外,毕继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继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毕继辉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梁永进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1991年8月至1996年7月在国营宝应葡萄糖厂财务科工作;1996年8月至1999年12月担任宝应苏瑞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2000年1月至2001年7月担任宝应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1年8月至今担任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宝应分所所长。
梁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永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梁永进先生2008年4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梁永进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何权中先生,男,195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至1984年4月担任淮安市劳动局锅炉检验所检验员;1984年5月至2001年1月担任淮安市劳动局锅炉检验所副所长;2001年2月至2005年9月担任淮安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站长、书记;2005年10月至2012年9月担任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总工程师;2012年10月至今退休,被淮安市应急管理局临时聘请为安全专家。
何权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权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何权中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朱晓涛女士,女,1967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89年12月毕业分配至宝应县司法局工作;1990年1月至2000年10月一直在宝应县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宝应县第一律师事务所、扬州宜诚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担任副主任职务;2000年11月至2005年2月,合伙创办扬州宜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继续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5年3月至今,牵头组建江苏宝宇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职务。
朱晓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朱晓涛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朱晓涛女士2017年6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朱晓涛女士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于子洲先生简历,详见一、董事长简历。
2、杨思学先生简历,详见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3、董晓红先生简历,详见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4、成宏先生简历,详见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5、史永兵先生,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就职于宝应晨光化工厂;自1995年起任晨化集团质检部职员、生产科科长、品技科科长、采购部部长、安全环保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2013年6月至今任晨化股份副总经理。
史永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88,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除上述情形外,史永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史永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史永兵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郝巧灵先生,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1997年起曾任晨化集团车间操作工、仓库保管员、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总经理等职;2013年6月至今任晨化股份副总经理。
郝巧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5,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除上述情形外,郝巧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郝巧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郝巧灵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吴达明先生,男, 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宝应县金融服务中心。2013年9月至今任晨化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吴达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达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吴达明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审计部部长简历
1、徐红林先生,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3月至2013年7月就职于扬州晨化集团财务部,先后在公司辅助总帐、现金、实物、原料保管、总帐岗位工作。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徐红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44,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徐红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经查询,徐红林先生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