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光明新
区光明高新区南光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 1 号楼 8F 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委托出席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赖向东先生因为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赵亮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马飞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
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住所的议案》;
鉴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完成,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11186 号),审验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
况。公司注册资本现从 10,0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0,180.10 万元人民币。
因公司部分办公住所搬迁原因,公司拟将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北环
路猫头山高发工业区高发 8#厂房一至六层、3#厂房五层西、7#厂房 7 栋 3 层东
侧、西侧”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北环路猫头山高发工业区高发 8#厂
房一至六层”。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现已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注册资
本从 10,0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0,180.10 万元人民币,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
率等原因,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
定专人办理前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规定,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方式。《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