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吕志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14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14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4,538,13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