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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1
债券代码:123008               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康泰生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深圳康泰生物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 股股
票。
    2、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18 年 2 月 26 日。
       4、授予价格:22.79 元/股。
       5、授予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7.80 万股,激励对
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共计 33 人。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激励对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17.80           100.00%           0.52%
   (业务)人员(33 人)
              合计                  217.80           100.00%           0.52%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涉及股份合计0.5
  万股。本次实际授予总人数为31人,授予股份数量为217.3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0.52%。
       除本次放弃认购的激励对象外,其他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7、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 2018-2020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8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锁份额,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出具了广
   会验字[2018]G1700285007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止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49,522,670.00 元(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贰万贰仟陆佰
   柒拾元整),其中 2,173,000.00 元(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叁仟元整)作为新增注
   册资本,其余 47,349,670.00 元(人民币肆仟柒佰叁拾肆万玖仟陆佰柒拾元整)
   作为资本公积,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21,142,000.00 元 , 股 本 人 民 币
   421,142,000.00 元,业经我所审验,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出具“广会验字
   [2017]G1700285004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3,315,000.00 元,股本人民币 423,315,000.00 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次变动增加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61,069,750      61.99     2,173,000     263,242,750     62.19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0,125,750       2.40                    10,125,750       2.3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142,000       2.41      2,173,000     12,315,000       2.91
首发前限售股     240,802,000      57.18                   240,802,000     56.88
二、无限售条件
                 160,072,250      38.01                   160,072,250     37.81
股份
三、总股本       421,142,000      100.00    2,173,000     423,315,000     100.00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23,315,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
  股收益0.5072元。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1,142,000股增加至
  423,315,000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9,3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6%。本
  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
变,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为54.18%。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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