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 月 18 日,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 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42 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5,6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 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 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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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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